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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二女生自製商場收銀印章

  裝“土豪”頻繁“購”奢侈品
  本報訊(記者饒俊華通訊員劉文欣)一名大二女生私刻了兩家大商場的印章,假冒“土豪”一口氣“購買”了近4萬元的奢侈品,併在購物小票上自蓋印章矇混過關。
  1月2日,天山區人民法院辦案法官介紹了這起詐騙案的經過,提醒各商場在結算時提高警惕以防被騙。
  小麗今年19歲,是一名在校大二的時尚女生。
  去年2月,小麗和一個朋友聊天時,聽朋友說她在商場收銀的經歷,想到平時逛商場也是顧客選好物品開了小票,然後到收銀員處交錢蓋印章,再拿小票去取物品,售貨員都不會到收銀處核對。小麗不由動起了心思。
  之後,小麗到天山區兩家大型購物中心和商場分別購買了一些東西,拿著小票讓刻印章處私刻了兩枚印章。
  同年2月9日上午,小麗先到小西門附近一家大型購物中心的黃金專櫃,見小麗衣著時尚,說想選一些首飾,導購趕緊上前介紹,小麗也過了把“土豪”癮,一口氣選了3萬餘元的金手鐲、金項鏈和手鏈等,導購開好小票後,指著收銀台方向讓小麗去付款。
  接著,小麗躲開該櫃臺佯裝去交錢,悄悄在購物小票上蓋上自己私刻的印章。
  當她把購物小票交給導購時,導購未發現異樣,將包裝好的金飾交給了小麗。
  第一次就順利得手,這讓小麗大喜,她並未立即離開,繼續在該購物中心閑逛,併在四樓一品牌又選購了5700餘元的衣物。
  同年3月中旬,小麗又到大西門附近的一家商場,在一個化妝品專櫃一口氣選購了2290元的化妝品。她同樣以在購物小票上蓋私刻印章的方式,將化妝品拿走。
  兩家商場先後發現購物小票有問題,向警方報案。小麗很快被抓,並如實交代了其犯罪事實,退賠了贓款、贓物。
  2013年8月,檢察機關以小麗涉嫌詐騙罪,向法院提起了公訴。
  近日,法院經過審理後,以詐騙罪判處小麗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並處罰金4萬元。
(原標題:大二女生自製商場收銀印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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